柴油車污染管制流程


通知到檢車輛來源主要包括以下幾類:

《1》經目測判煙之高污染車輛

  1. 由訓練合格之環保稽查人員執行行駛中車輛目視判煙,篩選排放黑煙之烏賊車輛。
  2. 對高污染車輛登錄其車號及違規時間、地點等資料,並拍照存證。
  3. 輸入所登錄之車號,進行柴油車通知到檢。

《2》民眾陳情檢舉

  • 接受民眾以電話或上網方式檢舉烏賊車輛。
  • 輸入所登錄之車號,進行柴油車通知到檢。

《3》不合格複驗

  • 車輛經檢測不合格,經陳述意見後,若陳述理由成立即結案,或陳述理由不成立即逕行告發,並通知限期改善完成複驗。

《4》外縣市移入

  • 代驗外縣市環保局通知車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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